全省平安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公示 |
根据《关于做好全省平安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浙平安办传〔2020〕1号)要求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经区委建设“平安洞头”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推荐,区委建设“平安洞头”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拟推荐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刘东升为全省平安建设先进个人,现予以公示。 1.公示时间:2020年2月17日至2月21日,共5个工作日。 2.在公示期间内,对公示名单中先进个人有异议的,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向区委建设“平安洞头”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。 3.公示联系科室:洞头区委政法委平安工作服务中心;联系电话:0577-63479278;通讯地址: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城南大道128号。
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建设“平安洞头”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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